致全体学生及家长:
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为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增强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,保障青少年志愿者合法权益,现就青少年规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示如下:
一、正确认识志愿服务
1.什么是志愿服务?
依据国务院2017年颁布的《志愿服务条例》,“志愿服务”是指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、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。开展志愿服务,应当遵循自愿、无偿、平等、诚信、合法的原则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,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。
2.什么是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?
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、知识、技能、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。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,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国家鼓励青少年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,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。学校、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。
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,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。除了志愿服务组织之外,社区、各类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也可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,需要遵守有关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。
二、选择正规参与渠道
选择受认可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。青少年志愿者可以登录中国志愿服务网、湖南志愿服务网、志愿汇以及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、各级团委认可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;或通过学校、社区、有关政府部门等渠道,选择正式登记注册、合法依规开展志愿服务、信誉良好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团体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,关注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、团委发布的青少年志愿服务岗位信息。注意甄别志愿服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,尤其加强对“通过购买产品、参加亲子游(夏令营、冬令营)、参与研学、参观游览、社群推广、打卡点赞等获得志愿服务时长”“自愿无偿参与民宿劳动、商业演唱会、商业论坛等商业活动”“收费支教旅行及国际志愿服务”等伪志愿行为的甄别,避免上当受骗。
三、了解并保护自身权益
1.志愿服务组织及团队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。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。尤其是未成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前,应当由监护人了解有关活动内容并签署同意书。
2.志愿服务组织安排青少年志愿者参与活动时,应充分考虑志愿者的年龄、知识、技能和身体状况,禁止安排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,并需为志愿者提供相关培训。
3.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人格尊严;未经志愿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,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个人信息。
四、履行志愿者义务
志愿者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,应当服从管理,接受必要的培训,并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。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,应当及时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。
五、如实记录志愿服务时长
志愿服务组织或团队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、志愿服务情况、培训情况、表彰奖励情况、评价情况等信息,并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、如实出具有关证明。虚假记录和买卖志愿服务时长是违反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的行为。
六、投诉举报渠道
志愿服务组织、个人向志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,或与商业机构合作,以志愿服务名义引流客户,参与相关牟利活动,都涉嫌违反《志愿服务条例》等有关法律规定。遇到此类情况,可向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投诉举报。
青少年志愿者们,你们是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力量,感谢你们为社会带来的青春光彩与温暖。希望大家在参与志愿服务时,注意安全,规范服务,收获成长!
来源: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处
作者:湖南社会工作
编辑:孙雨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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